基础医学院关于做好2017-2018学年度第2学期期中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
各教研室:
学校定于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6日,进行2017-2018学年度第2学期期中考试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监考教师要求:
1.要求每位监考教师都务必提前25分钟到考务办公室(继续教育学院一楼印刷室)签到并领取试卷,提前20分钟到考场。
2.考试前,监考教师务必清理学生所在位置及周边物品,将所有用品集中放到考场前面,务必告知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进行考试一律按违纪处理,要求已将手机带入考场的学生关机交到监考教师处保管。
3.监考教师务必组织本考场考生严格按照考生座次号、考场座位号分布图(两者一致)就座参加考试,注意考试安排中的考号分布,禁止非本考场考生在本考场考试。
4.监考教师务必严格检查每个学生的有效证件,即身份证、学生证(或准考证)。
5.实行网上阅卷的考试,监考教师务必提醒学生核对所用题卡与试卷是否一致,题卡印刷是否有误,并提醒学生在指定位置答题,否则无效。
6.监考教师务必根据考试安排及签字单,严格履行试题试卷收发签字制度,不得随意填加考生姓名,如有问题及时与教务处(82193037)联系。
7.务必督促检查每个学生在试卷(答题卡)上填全个人信息、在签字单上签字。
8.考试结束,监考员按座次号小号在上、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试卷及答题卡。分多册装订的试卷,按专业装订,30人一册,务必标清试卷的总册数及当前册为第几册(如:4-1,4-2,4-3,4-4)将试卷册和题卡送回第三教学楼305。
9.务必按照《监考人员守则》,认真履行监考人员工作职责。
二、每门课程考试时,请教研室指定一名主讲教师到所设考场巡视情况。
附件1:2017—2018学年度第2学期期中考试监考安排(学校统一安排)
附件2:2017—2018学年度第2学期期中考试监考安排(各学院安排)
附件3:《考试操作规程》
附件4:《监考人员守则》
基础医学院
2018年4月27日